关于丽水市2024年新建市级宁静小区名单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09:28
访问次数:
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4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4〕318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市开展了宁静小区建设工作。近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宁静小区建设评审验收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大气处反映,联系电话:0578—2076185,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72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