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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公示(法定代表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24 16:27 访问次数:

根据《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下列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一、法定代表人候选人

1.聂海波,男,1975年4月出生,民建会员,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丽水市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法定代表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对上述负责人人选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方式:0578-2098879;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