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修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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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奋力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草拟了《丽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吴昕昊;联系电话:0578-2098869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电子邮箱:502492875@qq.com
附件:《丽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意见采纳情况链接:http://hb.lishui.gov.cn/art/2024/8/2/art_1229248048_5342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