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

您的当前位置:
关于拟同意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16:44 访问次数:

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从事合成革行业废弃浆料资源化利用工作,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23年3月10日,经营类别: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代码900-014-13、900-016-13、265-101-13;HW49其他废物,代码900-999-49。因原危废经营许可证到期,并经项目技改,现该经营单位拟向我局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为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900-016-13、265-101-13)、HW49其他废物(900-999-49 仅限合成革企业在浆料、有机溶剂脱附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浆料及其稀释剂等),经营能力10000吨/年;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 仅限水性树脂丙酮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丙酮溶液)、HW49其他废物(900-999-49 仅限合成革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 VOCs 废气冷凝下来的废混合溶液),经营能力5000吨/年。合计经营能力15000吨/年。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重新领证后试运行期1年。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经营单位续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电话:0578-2090488;传真:0578-2217029;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7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