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正式发布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1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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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实施《丽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我市继2020年首次划分生态环境分区后,重新梳理全市空间分类定位,优化生态环境准入,从而实现分区域、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精准管控,为我市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保障生态功能等提供支撑,服务我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该《方案》将丽水市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219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3个,占全市总面积的76.69%,主要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重要保护地以及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重点管控单元77个,占全市总面积的4.45%,包括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40个和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37个;一般管控单元9个,占全市总面积的18.86%。
《方案》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对每个管控单元在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环境准入要求。结合丽水市“一带三区”发展格局,针对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了分区差异化的开发导向及管控要求。此外,本轮动态更新增加了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污染物治理、环境健康管理、地下水分区管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管控要求。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刚性约束,积极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项目环境准入、空间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保障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