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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支部书记晒党课宣讲活动和“局长来讲法”活动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30 09:22 访问次数:

日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2024年“生态促共富”党建大学堂(第5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支部书记晒党课宣讲活动和“局长来讲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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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第二支部、监测中心支部和莲都分局支部的三位党支部书记依次上台宣讲,他们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分别围绕严守自然保护地红线、新时代生态环境战线党员干部的使命与担当和争做勤廉好干部表率等主题,对如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典范,从不同的视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谋划提出了具体的思路举措,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激发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热情。

市生态环境局把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对标“全国一流、时代前沿”,以国际化视野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各项改革试点,深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示范创新,打造一批具有生态环境辨识度、国际显示度的“硬核成果”。目前,已在全国率先建成“水质类别+水质指数+水质自动站实时数据”的综合预警体系。地表水和地下水协同治理的“丽水模式”在全国推广。在全国率先把GEP和GDP一道确立为市域发展核心指标,深入开展“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变革性实践。

在“局长来讲法”活动中,周国伟副局长为大家专题解读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周国伟专题介绍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背景,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条文中有关绿色金融、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创新发展科技特派团制度、助力高质量“引进来”、亲清政商交往“三张清单”、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相关重点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讲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服务企业、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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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班子领导、局机关(执法队)各处室和各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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