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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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中科立仁)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15:59 访问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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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纯水性阳离子环保涂覆剂研发生产项目

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

浙江中科立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计划总投资6亿元,在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购置工业用地41564m2(约62.35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建构筑物。项目基本采用自动化生产,购置反应釜、脱单釜、去离子水制造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吨纯水性阳离子环保涂覆剂的生产能力。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设备清洗废水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去离子水制备废水部分用于地面冲洗、厂区绿化、冲厕,其余部分与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外排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生产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217021; 传真:0578-221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