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0000吨新型表面活性剂新建项目 | 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P(2024)15号地块 | 浙江乳洁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计划总投资90000万元,在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购置工业用地27341m2(41亩),新建生产厂房、仓库、罐区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1553.85m2。项目采用精细化工技术或工艺,购置反应釜、储罐等生产装置,形成年产60000吨新型表面活性剂的生产能力。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分析,企业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限值(其中常规因子参照执行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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