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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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广电总台南明山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发射中心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在环评单位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丽水市广电总台南明山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发射中心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
(3)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大门楼村62号(东经119°54'18.67",北纬28°25'36.89");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拆除重建原南明山发射台,新建一幢2层机房楼(建筑面积约326.70m2),主要设置柴油机房、配电室、UPS机房、备品备件间、发射机房、控制室等功能用房;新建1层水泵房(建筑面积约5m2);将原有的铁塔拆除,新建一座45m铁塔,铁塔顶端安装/挂载广播、电视发射天线和微波天线;将原有6米卫星天线拆除,改建为3.7米卫星天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暖通等附属工程。安装2台数字电视备用发射机和7台调频广播发射机(其中4台备机),数字电视建成后完成522MHz和674MHz两个频段备用发射任务,调频广播完成94MHz、106.9MHz、90.3MHz、102.8MHz四个频点的备用发射任务和93MHz、96.8MHz和107.8MHz三个调频广播的发射任务。项目总投资733.39万元。丽水市广电总台南明山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发射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3年5月5日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为丽发改项管〔2023〕122号,项目代码2304-331100-04-01-153907。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设计资料及现场踏勘分析,本项目电磁辐射环境和生态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1。
表1 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性质 | 相对位置关系 | 规模 | 建筑物楼层 | 高度(m) | 与发射天线距离(m) | 海拔高度(m) | 保护 要求 |
1 | 南明山风景名胜区(仁寿寺等) | 居住 | 东北侧 | 约5幢 | 2-3层 | 约3~10 | 约310 | 133 | E/B |
2 | 大门楼村 | 居住 | 西侧 | 约130户 | 1~3层 | 约3~10 | 约205 | 125 | E/B |
3 | 大门楼休闲山庄 | 居住 | 西北侧 | 2幢 | 1~3层 | 约9 | 约430 | 125 | E/B |
4 | 下南寨1号 | 居住 | 西北侧 | 1幢 | 3层 | 约10 | 约895 | 176 | E/B |
5 | 大门楼无界缘山庄 | 居住 | 西南侧 | 2幢 | 1~2层 | 约3~7 | 约990 | 126 | E/B |
6 | 3层民居 | 居住 | 西南侧 | 1幢 | 3层 | 约10 | 约643 | 146 | E/B |
7 | 小木溪34号等 | 居住 | 东侧 | 20幢 | 1~3层 | 约10 | 约930 | 112 | E/B |
8 | 前水弄村1号等 | 居住 | 东侧 | 12幢 | 1~3层 | 约10 | 约950 | 93 | E/B |
9 | 警务室 | 工作 | 东北侧 | 1幢 | 1层 | 约3 | 约660 | 98 | E/B |
10 | 锦侨欧悦城 | 居住 | 东北侧 | 34幢 | 2-4层 | 约6~12 | 约850 | 87 | E/B |
11 | 南明小学 | 学校 | 北侧 | 5幢 | 1-3层 | 约3~9 | 880 | 87 | E/B |
12 | 南明小学外围区域 | 居住 | 北侧 | 8幢 | 1-11层 | 约3-35 | 800 | 87 | E/B |
13 | 纳爱斯风华园 | 居住 | 北侧 | 4幢 | 6层 | 20 | 950 | 87 | E/B |
14 | 梵音寺 | 居住 | 西北侧 | 2幢 | 1-3 | 约3-10 | 980 | 86 | E/B |
15 | 南明小院农家乐 | 居住 | 西北侧 | 1幢 | 3层 | 10 | 840 | 86 | E/B |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1)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其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通过距离衰减及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可有效地将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2)施工扬尘分析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通过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对附近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施工开挖土石方等。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施工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不外运。建筑垃圾产生量少,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送往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污水排放分析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已有民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消纳,主要水污染源为暴雨地表径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材料和废料的管理,防止地表径流对地面水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将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且施工期进行大量的场地平整的挖方和填方作业,地网敷设将扰动土壤,使场地内的土地完全曝露在外,容易导致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雨季,剥离的表土堆放于施工区域内,分层堆放,必要时还应设置挡土墙、护坡等构筑物或使用覆盖物,可有效降低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也将进行植被恢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1)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本工程的评价范围为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1km的圆。
通过模式预测可知,随着距天线距离增大,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呈递减趋势,电场强度呈现出与天线塔底部中心距离的增加而逐渐降低的趋势。本项目广播电视塔建成投运后,其天线周围垂直距离100m(以山下南明山农家乐海拔高度86m为0基准面)以下、水平距离任何位置来说,电场强度计算结果低于5.37V/m。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理论计算,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发射台站址场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的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项目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很小,对声环境保护目标无影响。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很少,主要为检查或维护维修人员前来工作时产生的少量垃圾,以及维修后拆卸或更换下的废元件、废配件,以及UPS电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
检查或维护维修人员前来工作时,将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到山下,投入山下路旁的垃圾收集箱;以及将维护或维修后拆卸或更换下的废元件、废配件收集后带回单位,集中妥善处置;废蓄电池更换当日由电池生产厂家回收,不在场内贮存。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丽水市广电总台南明山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发射中心工程符合“三线一单”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符合项目环评审批原则。
因此,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行期间内严格落实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丽水市广电总台南明山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发射中心工程的是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2024年04月24日-2024年05月10日),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众意见征求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2号;
联系人:项冠霖 联系电话:13967053730 邮箱:7207685@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5幢3F区
联系人:周天豪 联系电话:15957193086 邮箱:1172357690@qq.com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丽水市人民路607(商会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78-221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