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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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种气体生产项目(厂外输送管道分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种气体生产项目(厂外输送管道分项工程)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特种气体生产项目(厂外输送管道分项工程)
建设单位: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种气体生产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缙青路549号,总用地面积35568m2,总建筑面积13409m2。项目购置天然气制氢装置、空分装置、气体充装装置等先进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建成一个高质量的气体生产基地,为周边半导体产业园企业提供高纯气体和电子气体,主要产品为高纯氢气、高纯管道氮气、液氧、液氮、液氩及特种气体等。
为完善周边企业配套设施,由正帆厂区接至用户企业的一根氮气管道和一根氢气管道,其中氮气管道接至桥亭路七百秧街路口以北、水腊公路以南、缙青路惠民街路口以西三个方向,管道长度约7.47km;氢气管道接至七百秧街桥亭路口以东、水腊公路以南两个方向,管道长度约6.03km;管道敷设方式为埋地敷设。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调查,项目周边现状及规划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相对 距离 | ||
经度 | 经度 | |||||||
大气环境 环境风险 | 规划商住用地 | 119.512397 | 28.240848 | 居民区 | 人群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管线东侧 | 40m |
七百秧森林公园 | 119.511501 | 28.235242 | 森林公园 | 人群 | 管线东侧 | 相邻 | ||
财富公园 | 119.510219 | 28.233496 | 商住区 | 人群 | 管线南侧 | 57m | ||
莲都区气象局 | 119.511107 | 28.233809 | 办公区 | 人群 | 管线北侧 | 38m | ||
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中) | 119.515225 | 28.231997 | 办公区 | 人群 | 管线北侧 | 30m | ||
碧桂园小区 | 119.520105 | 28.225510 | 居民区 | 人群 | 管线东侧 | 170m | ||
土壤环境 | 管线两侧200m范围 | 第二类用地 | / | / | ||||
地下水 |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等敏感区 | |||||||
声环境 | 项目管线为埋地敷设,且沿线不涉及场站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 |||||||
地表水 | 项目管线两侧200m范围内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
2、生态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沿线主要为七百秧森林公园、道路、绿化带、工业企业等,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七百秧公园以原七百秧水库及周边山体为主体,范围总面积约125.6公顷(1884亩),公园的性质是以南城新区市民为主要服务对象,集森林养生、休闲观光、生态体验于一体,以森林绿肺、游憩养生为特色的市级城市森林公园。
因此,本次评价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管道沿线的七百秧森林公园、绿化带等。建设单位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对占用的七百秧森林公园、绿化带、道路等进行恢复。
表2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因素 | 敏感对象 | 位置及规模 | 工程影响源 | 保护要求 |
生态环境 | 评价区七百秧森林公园、野生动植物 | 评价内区分布的植被。 | 施工占压和开挖,以及土石方堆放。 | 控制施工边界,禁止越界线施工;控制占地范围,及时进行土石弃渣处理和植被恢复;收缩道路边坡,尽量减少占地;对施工场地内可以保留的植被采取围挡保护措施。 |
区域生态系统 | 评价区分布的生态系统 | 保护生态系统不被破坏,加强评价区水土保持及土壤保护。 |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表3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时段 | 项目 | 环保措施 |
施工期 | 废水 | 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等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的化粪池收集后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
废气 | (1)对使用频繁的道路路面进行洒水处理,以减少路面沙尘的扬起,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应低速行驶;加强进出场区道路的维护,避免运输道路的损坏造成运输车辆颠簸,从而产生扬尘。 (2)在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化管理,统一堆放材料,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3)土方开挖、调运、装卸等极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尽量避免在大风干燥季节实施;车辆装卸应尽量降低操作高度,粉粒物料严禁抛洒;细颗粒散装建筑材料应储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采用密闭式罐车运输。 (4)保持运输车辆完好,不过满装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 (5)管道焊接过程中应在开阔空间完成,使用优质环保焊条。 (6)土方开挖时应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产生量。 (7)施工场区不宜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严重的施工机械,对燃油设备要合理配置,加强管理,对工程运输车辆要求尾气达标排放。 (8)管沟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分段施工,管沟开挖产生的土方待管道敷设完毕后应及时回填,尽量缩短其堆存时间,使其保持一定量的含水率,从而减少扬尘产生量。 | |
噪声 |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2:00-次日 6:00),因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时,须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公告周围群众; ②大型机械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在居民住宅、办公区等附近施工时,应加快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时间; ③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④高噪声施工场所尽量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 | |
固废 | (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对于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3)施工期废焊条外售处理。 (4)漆桶和废刷头属于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定向钻穿越过程将会产生废泥浆经泥浆池暂存,定期交由钻井公司运走处理。 | |
生态保护 | (1)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即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壤分层剥离,集中堆放;在管道施工结束后回填土必须按次序分层覆土,最后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铺在最上层)。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最快使土壤得以恢复。 (2)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尽量考虑在施工作业带内设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3)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占地进行及时恢复,恢复原有地貌。 | |
营运期 | 环境风险 | 管道防腐及阴极保护;每三年进行管道壁厚测量,对严重管壁减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管线穿越处均设置管道标志桩、警示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经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种气体生产项目(厂外输送管道分项工程)选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选址基本符合《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要求,符合《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南城区块)规划》、《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南城区块)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丽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种气体生产项目(厂外输送管道分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许海涛 联系电话:1805735228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源路7号6幢1号
联 系 人:练芬芬 联系电话:15157851711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明路768号(双招双引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78-2600280
(4)建设项目所在街道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50号
联系电话:0578-2626218
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