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许可审批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
2.建设单位:庆元县环卫处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17500万元
5.建设地点:庆元县竹口镇黄坛村大片山场山坳内
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263 平方米,采用“干式厌氧发酵+内燃机发电、热解焚烧+汽轮发电”主体工艺,处理规模为生活垃圾200 吨/天、餐厨垃圾和粪便20 吨/天、工厂废弃物(非危废)15 吨/天。
二、评价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集中居住区。
敏感点 | 相对厂址方位 | 厂界最近距离(m) |
新窑村 | SE | 2300 |
黄坛村 | E | 1210 |
平良村 | NE | 1270 |
马坪村 | SW | 1980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类型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废气:沼气采用“冷凝脱水+干式脱硫”预净化工艺进行脱水、脱硫后,进内燃机发电,热解焚烧烟气采用“SNCR(预留)+半干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工艺进行除尘、脱酸、脱水、净化二噁英及重金属后,尾气高空排放;臭气经充分收集后,进生物洗涤过滤除臭达标后排放。经预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废水:废水全部收集后,依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经预测,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改变。
噪声:通过落实各项消隔声措施,加强运行维护,厂界可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按规范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类型 | 措施内容 | |
废气 | 采用“冷凝脱水+干式脱硫”预净化工艺进行脱水、脱硫后,进入内燃机发电,发电尾气集中至1个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末端预留脱硝位置,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结果应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并与环保局联网。 | |
在确保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工艺控制条件的基础上,烟气经“SNCR脱硝(预留)+半干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多级串联处理系统处理净化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后排放,净化装置按1炉1套配置,排气筒高度60m,出口安装一套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结果采用电子显示板公示并与环保局联网。 | ||
1、垃圾卸料大厅入口设置感应门,自动开关;卸料门门口设置空气幕,以防止臭气外逸;卸料同时喷淋除臭剂。垃圾贮存坑为密闭式,通过风机抽取使垃圾坑和卸料大厅处于负压状态,有效控制臭气外逸。分选车间为全封闭形式,车间内的带式输送机为密闭形式,以避免生活垃圾的裸露。 2、卸料大厅、粗分选车间的密闭设备、粪便和餐厨预处理车间密闭设备、干式厌氧进料堆放间、干式厌氧发酵进料间、干式厌氧发酵池、好氧发酵间、RDF 制成车间设备等臭气分别密闭收集进入4套生物洗涤除臭系统,其中垃圾贮坑臭气平时作为热解炉后段补风,应急状况下切换至除臭系统4。 3、在总平面图布局上充分做到物流与人流分开,严格垃圾运输车的运输和倾卸管理,防止沿途渗漏污水影响厂区环境,并在垃圾运输高架桥、地磅衡、垃圾卸料大厅等位置设置水冲洗设施和植物除臭剂喷洒装置, 消除垃圾运输和倾卸时可能发生的滴漏引起的臭味。 4、其他污染防治措施。(1)厂区周边种植高大阔叶乔木绿化带,防风抑尘。(2)项目边界外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 ||
废水 | 1、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体制。废水经收集后,依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应进行扩建,确保满足本项目66t/d的废水负荷。 3、设置90m3初期雨水池,并安装应急切换阀门,对厂区垃圾车运输易造成污染的道路、地磅等区域的前15分钟初期雨水设雨水进行收集,确保地表污染径流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进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按规范设置雨污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4、加强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污水管线采用地上架空或明沟套明管的方式敷设;加强分区防腐防渗,垃圾贮坑、渣坑、垃圾渗滤液池、渗滤液输送管沟等重点污染区加强防腐防渗措,厂区其他区域为一般污染区,应进行地面硬化。 | |
噪声 | 1、优化选型,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型号,加强日常维护保养,避免非正常噪声。 2、做好设备的基础减振,设备应尽量布置在室内,作业时保持门窗关闭。 3、内燃发电机、汽轮机间须采用全封闭结构,通过机械强制通风,运行时保持车间门关闭。 4、冷却塔应设置隔声百叶或其他声屏障。 5、各类大功率风机应安装消声器。 6、各类水泵应室内布置或半地下设置。 7、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车况,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 |
地下水 | 1、加强源头控制,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2、分区防渗,在厂区范围内设置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防渗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相应的设计使用年限。 3、加强污染监控,设置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泄漏封闭、截流等相应措施防止污染物向下游扩展。 | |
固废 | 1、热解炉渣、废金属等可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均出售综合利用。 2、分选出的无机杂质、粪便分离物等无法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进填埋场填埋。 3、沼气净化系统废脱硫剂应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做相应处置。 4、生活垃圾可进入厂内处理系统自行处置。 5、飞灰在处理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6、废机油、废布袋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按规范分类设置固废的收集、暂存场所,避免日晒雨淋而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暂存、运输、处置均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 |
其他 | 1、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应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方案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并作为项目“三同时”验收的必备材料。 2、雨污水、废气等排放口须按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放口、标志牌和采样口。 3、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4、加强厂区周界及内部绿化,以常绿树木业主,形成上下立体绿化。 5、逐步采取“清洁直运”方式,采用密封性能好的运输车运输垃圾,进一步优化垃圾运输线路,主要依托省道等交通干线进行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并定期检修,使运输车辆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确保其密封性能。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既是对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又是对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对固废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同时,缓解庆元县生活垃圾处置的困境,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避免固废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的产业政策的要求,也符合庆元县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促进地方环境质量的健康发展;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对区域环境具有明显的正效益。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信息的方式: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咨询相关环评资料。
2.期限:自公示第二日起计,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及对象:(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各利益相关方。
2.注意事项:反馈时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张贴和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张贴公示的方式进行,同时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公示。
九、建设项目相关各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庆元县环卫处 电话:0578-6380595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0571-86059056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hby.com/)公开。
发布单位:庆元县环卫处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