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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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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骏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异辛酸钠暨医药中间体项目浙江骏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异辛酸钠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5-03-12 10:35 访问次数:5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现将浙江骏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异辛酸钠暨医药中间体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骏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异辛酸钠暨医药中间体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浙江省浙江省丽水水阁工业区9-3-2地块(丽水水阁至腊口公路与遂松路交叉口东北侧)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8800万元,主要采用发酵、纯化、氧化、中和、成盐结晶、配制等生产工艺,购置冷水机组、发酵罐、反应釜、纯水机组、密闭离心机等生产设备,总用地30亩,总建筑面积124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100吨异辛酸钠暨医药中间体的生产能力,产品主要用于医药工业成盐剂和反应助剂。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详见下表。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最近距离(m)

规模

敏感程度

保护级别

环境

空气

财富公园

NE

660

550

一般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红圩村

WSW

1560

365

一般

新亭村

NNW

1890

245

一般

石牛村

NNW

2115

768

一般

下叶村

W

2070

280

一般

官山新村

N

2420

858

一般

上桥村

N

2400

735

一般

地表水

大溪

W

1320

大河

一般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声环境

项目边界向外200m范围内。

一般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

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本项目实施后日最大废水量为80.628m3/d,废水经厂内处理达进管标准后纳入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大溪。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各污染物外排量为:CODcr0.879t/a(50mg/L)NH3-N0.088t/a(5mg/L)。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纳入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其影响较小,仍能维持其现有水环境质量要求。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工艺有机废气、HClNH3、储罐呼吸废气和食堂油烟等。根据预测分析,经处理后的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在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渗沥液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设备噪声,连续声级70~80dB,项目建成后以上噪声源经过消隔声治理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包装废物、废碱渣、废活性炭、精馏残渣、滤渣、污泥和生活垃圾。包装废物、废碱渣、废活性炭、精馏残渣和滤渣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污泥属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固体废物按上述措施得到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项目

分项

处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头孢呋辛酸甩滤、打粉工序粉尘

要求企业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设备,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尾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预计风量为2000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0%计,除尘效率95%

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15-2016)中表1标准

各车间工艺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经冷凝后接入废气总管,进入RCO装置,RCO处理后经急冷塔降温处置后,尾气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以98%计,处理效率以95%计。废气处理系统总设计风量为15000 m3/h

分别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15-2016)中表1标准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储罐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储罐装各放空口装上呼吸阀,放空口连接在一起集中吸收后接入废气总管。

消除储罐区废气无组织排放

污水站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污水站的调节池、厌氧池等易产生恶臭的环境要求密闭,引风至生物滴滤装置进行除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15-2016)中表1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

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去除率不低于60%。废气于建筑屋顶排放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

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

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建设冷却水循环水池,定期补充损耗量,冷却水不外排。

/

废水收集系统

生产污水管道必须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暗管,设置废水事故应急设施

分类收集

废水处理系统

利用企业新建150 t/d规模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厌氧反应器+接触氧化处理工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合并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废水总排放口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方便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

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地下水

污染防治

危险废物堆场四周设围堰,围堰底部用15~20cm的耐碱水泥浇底,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并涂环氧树脂防渗;污水处理池做好硬化、防腐、防渗工作,铺设防腐衬层,达到渗透系数≤10-10cm/s,建议采用环氧树脂玻璃钢防腐衬层;生产厂房车间地面及仓库防渗区内天然粘土层厚度小于1.5m的,参照GB16889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设置地下水永久性监测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网,定期对区内地下水的水质、水位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立可能的污染源头,实行分区控制、治理。

做好防渗等工作后预计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采用隔声减振设施。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等措施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

包装废物

规范危废暂存场所,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无害化处置

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做到零排放

废碱渣

废活性炭

精馏残渣

滤渣

污泥

外运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骏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异辛酸钠暨医药中间体项目位于丽水水阁至腊口公路与遂松路交叉口东北侧,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用地符合丽水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项目体现了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实施后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能维持周边环境功能区要求。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在项目周围区域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浙江骏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异辛酸钠暨医药中间体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181120日-2018124

浙江骏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骏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41406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823108169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0571- 8720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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