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万丰院区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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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医院万丰院区辐射安全许可(单位名称和法人变更)事项于2025年3月24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丽水口腔医院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 58 号 1-4 层
法定代表人:孙晓冰
种类和范围:射线装置活动种类—使用:Ⅲ类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183]
有效期至:2029 年 05 月 27 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