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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14:08 访问次数:

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44号),经审核,拟推荐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7人,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6日至3月12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丽水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2111285


附件: 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丽水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征求意见稿)


一、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

序号

先进集体名称

1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3

龙泉市住龙镇人民政府

4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5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二、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1

王何灵

中共党员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2

刘蕙莹

中共党员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3

陈永亮

中共党员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4

叶晓彬

中共党员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5

胡威

中共党员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潘彬

群众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7

潘海莉

无党派人士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见附件: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