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0414K005的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1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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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50414K005的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4月14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路7号
法定代表人:张向东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114]
有效期至:2029年9月1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