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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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份)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16:10 访问次数:

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水质状况报告

(2025年3月)

一、监测情况

2025年3月,丽水市9个县(市、区)共有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3个,湖库型9个;开展监测的11个(庆元县仙坑水库水源地因水位过低未采样监测)。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及透明度2项。

(三)监测频次

1次/月,其中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县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1次/季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开展监测的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若按水量计,实际取水量为1523.83万吨,达标水量1523.83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详见附表)。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25年3月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城市

名称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水源

类型

水质

类别

当月取水量

(万吨)

达标

情况

超标指标及

超标倍数

1

丽水市

黄村水库水源地

(黄村水库取水口)

湖库

Ⅰ类

302.76

达标

-

2

丽水市

玉溪水库水源地

(玉溪水库取水口)

湖库

Ⅰ类

236.53

达标

-

3

龙泉市

岩樟溪水库水源地

(岩樟溪取水点)

湖库

Ⅰ类

70.71

达标

-

4

龙泉市

均溪饮用水水源地

(均溪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

河流

Ⅱ类

51.07

达标

-

5

青田县

新田坑青田水源地

(小奕)

河流

Ⅰ类

193.43

达标

-

6

云和县

雾溪水库水源地

(雾溪水库)

湖库

Ⅱ类

105.24

达标

-

7

庆元县

后广溪外洋水源地

(外洋)

湖库

Ⅰ类

37.70

达标

-

8

缙云县

潜明水库水源地

(潜明水库取水点)

湖库

Ⅱ类

143.55

达标

-

9

遂昌县

成屏一级电站水库水源地

(遂昌水厂取水点)

湖库

Ⅰ类

140.67

达标

-

10

松阳县

东坞水库水源地

(东坞水库)

湖库

Ⅰ类

192.86

达标

-

11

景宁县

龙潭桥水库水源地

(龙潭桥水库)

湖库

Ⅰ类

49.31

达标

-

注:1.是否达标以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

2.3月,庆元县仙坑水库水源地干旱少雨水位过低,故未开展采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