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续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15:23
访问次数:
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亭路12号,主要从事合成革行业废弃浆料资源化利用工作,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25年7月17日,经营类别为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900-014-13、900-016-13、265-101-13、HW49其他废物900-999-49 (仅限合成革企业在浆料、有机溶剂脱附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浆料及其稀释剂等),经营能力10000吨/年;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900-402-06 (仅限水性树脂丙酮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丙酮溶液)、HW49其他废物 900-999-49 (仅限合成革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 VOCs 废气冷凝下来的废混合溶液),经营能力5000吨/年。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因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该经营单位向我局提交了续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经营单位续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能力、类别保持不变,有效期5年。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电话:0578-2090488;传真:0578-2217029;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楼信访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