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笔偷排的“糊涂账”,一场必须承担的“生态债” | |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19 11:01 浏览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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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中,竹口溪波光粼粼、鱼翔浅底。这条蜿蜒于浙闽交界的河流,不仅是沿岸村民的“母亲河”,更是连通浙江庆元与福建松溪的水生态廊道。谁曾料想,仅仅数月之前,这片清波也曾黯淡。 一通电话带来的违法线索 时间回到2025年3月,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的值班电话骤然响起。“是生态环境局吗?竹口溪溪水突然变得浑浊,还有股难闻的气味,你们快来看看吧!”电话那头,是一位村民焦急的声音。 竹口溪溪水有问题?没有片刻迟疑,庆元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通过连续多日排查、夜间暗访、无人机航拍等手段,最终锁定了污染源头——竹口镇某生猪养殖场。无人机画面清晰显示,在养殖场北侧有4个废水储存池,其中2号废水储存池防渗膜存在破损,部分区域甚至完全没有做防渗处理,浑浊、黑色的废水正从破损处渗出,沿山体下渗,最终汇入山涧并流向竹口溪。 执法人员现场采样 铁证如山,执法人员直扑该养殖场,现场固定证据、立案查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庆元分局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开出了高达47.8万元的“罚单”。 赔偿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经丽水市庆元生态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养殖场雨水渠入河口处水样中COD浓度1010mg/L、氨氮浓度117mg/L、总氮浓度142mg/L、总磷浓度49.1mg/L,远远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累计渗出的165吨养殖废水,不仅造成周边57亩农田遭受不同程度污染,更是影响了下游浙闽交界处松溪岩下国控断面水质。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鉴于该案件污染事实清楚,庆元分局立即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在组织专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基础上,与该养殖场开展多轮磋商,就生态环境损害部分的赔偿金额、履行方式与履行期限等内容达成一致。养殖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4861元,并承担增殖放流鱼苗、增氧机布设、受污染农田翻耕等费用共计10万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企业或个人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赔偿责任,就算已经受到行政处罚,仍需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庆元分局吴有富介绍道。 从“肇事者”到“修复者”的转变 “哗啦哗啦!”两万余尾鲜活的鱼苗跃入河中。一场集结浙江庆元、福建松溪两县多部门的跨省联动增殖放流活动在竹口溪边举行。 增殖放流活动 在增殖放流队伍中,主动履行水生态环境赔偿义务的养殖场负责人积极参与:“希望通过生态补偿等措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今后,我们将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守护绿水青山。”面对问题,养殖场积极整改。案件发生后,养殖场在庆元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补偿措施,增加增氧设备以加快河道清洁和自净,对受污染耕地进行翻耕,同时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治理”,筹措160余万元资金,在养殖场内实施污水治理工艺升级、建立环保站及环保管理机制整改。 “行政处罚不是目的,保护环境、修复生态才是根本。”吴有富表示,“通过这次增殖放流,对污水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了修复,但更重要的是通过省际联动示范效应,‘增值’了交界地区企业和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