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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村庄整治建设力度,莲都区出台了《莲都区2008年度村庄整治建设以奖代补和项目补助标准》,对2008年88个整治村和67个生活污水治理村提高资金补助标准。一是加大对整治村建设补助力度。农村新社区和示范村共计补助50万元;整治村比往年平均每村提高8万元。设立瓯江沿线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沼气池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总额为80万元。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户沼气池建设,每立方米补助200元。二是提高污水治理村以奖代补标准。67个污水治理村以奖代补资金共计1000万元,其中,7个精品村每村补助30万元;15个1000人以上村每村补助15万元;45个1000人以下村每村补助12万元;三是设立村庄卫生改厕补助。建设设立卫生改厕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总额为15万元。对开展卫生户厕改造、无害化公厕建设并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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