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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召开乌溪江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全面落实陈加元副省长批示精神和省生态办整改要求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08-08-08 16:56:39 作者: 廖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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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遂昌县召开乌溪江库区水污染防治暨生态县建设工作会议,对省里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逐项落实,要求各乡镇、部门各司其职,切实抓好乌溪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遂昌县的出境界面水质达到省里要求。

县长陈景飞在听取了县环保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对遂昌县进一步加强乌溪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相关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陈加元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和省生态办督办单的要求,把做好乌溪江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遂昌县生态县建设的突破口,全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原因,查找问题。要查清污染源,强化流域污染源整治;加强水域日常监测,健全水污染防治预警机制;要强化协调,加强督查落实,并积极做好沟通汇报工作,及时报送信息。三是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照各自职责,积极组织,落实工作,全力以赴抓好乌溪江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向上级政府和乌溪江库区下游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据悉, 7月4日,陈加元副省长就乌溪江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省生态办、省环境污染整治办进行了督办,丽水市政府提出了相关要求。为此,遂昌县政府多次召开经贸、环保、水利、农办、农业、国土、建设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专题研究落实省、市的有关要求,并与有关部门、乡镇、企业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此前,遂昌县已确定并启动实施了今后三年 “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公益林扩面限伐、河道疏浚、农村生态公墓建设、生态乡镇村创建、生态宣传教育”等九大工程,工程总投资1.13亿元;抓紧建设“811”环保新三年行动明确的8个钱塘江流域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推开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灯光诱捕野生小鱼和非法网箱养殖等违法行为。

把与衢州市联合开展的乌溪江流域执法整治行动作为契机上半年,环保部门开展了强有力的环境监察,报请政府关停了湖山、金竹2个小炼铜企业,对该县乌溪江流域的3家活性炭企业、2家矿山企业集中开展整治,下达限改通知6份,立案查处1家,行政处罚责令停产1家,保证了龙鼻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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