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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风景林管护农户终于领到生态效益补偿金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08-08-20 09:18:43 作者: 缙云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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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困扰缙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多年的风景林补偿金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缙云县有省重点公益林45.5万亩,其中防护林30.9345万亩,风景林14.5655万亩。《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受益对象明确的风景林,按照受益者补偿的原则,由所处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履行补偿职责”,由于缙云县各风景区旅游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关部门拿不出资金来补偿,缙云县14.5655万亩的风景林补偿资金一直得不到落实,严重制约了缙云县公益林管护工作的开展。

 缙云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风景林的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多次率相关部门到省里沟通,寻求解决办法。省部门领导也多次到缙云县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并提出了解决方案。经过多方努力,除景区内真正开发利用的575亩生态公益林外,全县109个行政村14.508万亩、共计187.15万元的风景林补偿金已落实到位。日前,风景林分户面积落实工作已在全县10个行政村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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