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15时左右,遂昌县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位于北界镇新街有家小型化工厂,生产加工时,散发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身心健康。
遂昌县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奥运期间环境安全的一系列要求,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察,发现北界镇新街某金属表面处理材料厂,系小型家庭作坊,旁边就有居民楼、敬老院,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业主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及生产产品,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业主停止生产,立即补办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且要求该厂搬迁。
遂昌县环保局将继续依托广大群众,关注举报线索,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保驾护航,为维护该县群众切身环境权益,努力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构建和谐遂昌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