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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丽环发〔2007〕47号

发布时间:2008-06-12 17:50:40
 

本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省环保局党组关于《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是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着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提高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推动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优化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构建“和谐丽水”、促进丽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好的作风抓好作风建设。要增强领导干部搞好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从解决当前本局系统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推进作风建设。要抓好“五严禁、五建设”: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经商办企业,建设廉洁型机关;严禁吃拿卡要,建设效能型机关;严禁敷衍塞责,建设责任型机关;严禁照搬照抄,建设创新型机关。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把办好全市环保十件实事作为检验“作风建设年”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主要内容和举措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学以致用能力和水平。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支部集中学习、党课和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学习今年将要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做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适应、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做到敢于从实际出发,敢于按客观规律办事,敢于面对矛盾困难出实招,切实肩负起实现环保工作“三个历史性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任。

2、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创新。围绕生态市建设、“811”环境污染整治以及重点和难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理清思路,攻克难点,推动落实。重点围绕确保南明湖达到Ⅲ类水质的要求开展调研;对城市白色污染问题进行调研;对水阁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和园区生态化改造课题进行调研;对开发区东扩产业引进问题进行调研等。围绕以上调研内容,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同时,组织开展“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蹲点调研、“一户一策一干部”等系列活动,深入联系村为低收入农户增收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解民忧、暖人心、送服务”活动,在转变作风中把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落到实处。继续开展效能监督员联系重点项目(企业)制度。

3、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市纪委、监察局查处的市建设局房管处、国土资源局个别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专题讨论,坚决杜绝在行政审批、环保执法等活动中“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本位主义、政令不畅等问题。同时,按照“我比别人办得好、我比别人办得快”的“丽水速度”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加快建立网上审批系统。在基层站队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创建“群众满意站队”。继续办好“百姓热线”,深化“开门听诉、公开办理”等活动,使典型案例教育真正成为深化效机关效能、推进作风建设的有效抓手。

4、坚持廉洁自律,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四、五、六、十”禁令。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标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办公设施和日常消耗品的管理;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下基层轻车简从,中午就餐不饮酒,提倡推行自助餐或便餐快餐,不参加高档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违反规定收受礼品。

5、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决策的统一性、严肃性,自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服从全局,确保政令畅通,确保今年生态市建设阶段性目标、“811”环境污染整治任务和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要严明纪律,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借口困难、特殊,淡化、弱化全局工作重点的人和事,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有效增强环保系统执行力和战斗力。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在今年 月份前,局机关内部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或轮岗;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中层职位缺位的,要实行竞争上岗。积极推进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落选的实行待岗。   

三、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局的部署要求,“作风建设年”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2007年3月一4月)。结合全省环保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3月24日,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动员大会,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作了动员部署,对全市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要求。制订市本级“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局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作风建设年”活动作出具体安排。通过多种形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在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1号通报,组织开展改进作风大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切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学习环保系统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2007年5月一8月)。

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局党组和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认真进行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的始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07年9月一12月)。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把解决作风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对在整改中行之有效、成效明显的好措施、好办法,注重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巩固整改成果。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现有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要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领导干部日常的实际行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局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副局长徐国华同志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起责任,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环保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是促进环保历史性转变、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的现实要求。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局的部署要求,通过扎实的思想发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自觉投入到“作风建设年”各项活动中来,认真解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要突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五个方面,进行认真剖析,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做到目标明、要求高、措施实。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要对本处室和本单位负总责,通过抓领导、领导抓,有效推进此项活动的开展。

3、结合实际,确保效果。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在实践,重在实效。我们要通过省局党组倡导的“学习先进典型,树立全新形象,争创一流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见行动,出成效,使此项活动真正让群众受益,让干部满意,树立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附件:市环保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市环保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国华  纪检组长、副局长

  员:潜设和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何为民 综合管理处处长

  林 建设项目管理处处长

陈灵敏 自然生态处处长

尤招贤 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军 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徐龙平 莲都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潜设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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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保 作风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发布机构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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