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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丽环发〔2007〕48号

发布时间:2008-06-12 17:50:40
 

本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由我局主办3件,会办4件,其中省人大会议建议会办件1件。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由我局主办5件,会办17件。共计主办8件,会办21件。为了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根据市政府要求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提高办理建议提案重要性的认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和批评监督职能的具体内容和形式,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鞭策和关心支持,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的高度,从转变机关作风的高度,重视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局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楼培忠、徐国华、蔡任副组长,潜设和、何为民、魏林、陈灵敏、陈军、尤招贤为成员。同时,对主办建议提案实行局领导分工负责办理制度。

3、明确办理职责。根据“归口办理”的原则,涉及业务工作的由业务处室负责具体办理,涉及几个处室的,由主要处室牵头,有关处室互相配合,共同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交办目录附后,建议、提案原件由主办单位复印交会办单位)。办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答复代表或委员。属我局主办的,要及时与会办单位联系,催报会办材料;属我局会办的要按期限要求及时提供材料。

4、提高办理质量。办理建议和提案,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凡是能够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因现有条件和政策法规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和谅解。对涉及有关县及部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调研和协调,力求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在办理过程中,要直接听取代表、提案者的具体意见,努力提高解决问题率、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5、确保按期办理。凡是由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各办理单位必须在6月8日前办理完毕,由我局会办的必须在5月中旬办理完毕,并将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局办公室。要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答复工作。

 

附件:1.《丽水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解表》

2.《丽水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会员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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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保  建议 议案 办理 通知
发布机构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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