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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全面公开我局的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为大家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最近我局对环保政务网站进行全面改版。为确保环保政务网站安全可靠、规范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电子政务、网上办事、政务公开中的窗口作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意见。
一、发布信息的基本原则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安全保密、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可靠;坚持便民利民,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社会监督,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二、发布信息的基本要求 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应列入环保政务网站公开。主要包括: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环保规划;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程序、时限、费用、结果和审批意见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减排情况;环境监察执法情况;信访投诉情况;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先进命名、试点示范创建审批信息;突发环境事件;环保工作动态;人员招考录用情况;其他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突出政务公开重点。一是基础信息。将公众关注、来源稳定、方便管理的内容作为基础信息,及时公布和定期更新,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行政许可指南,以及环保公文、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环境质量状况。本地区环境质量状况,特别是水和空气质量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定期公布环境质量年度和阶段报告。三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公开重点、敏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受理情况、审批结果以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四是排污费征收情况。坚持排污收费信息对公众透明、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公开排污费征收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定期公开排污费的征收情况。五是环境监察执法情况。公开环境监察人员工作守则、环境执法行为,对群众在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和反馈,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六是突发环境事件。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将事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污染应对措施等,如实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准确,对事态发展的预测要科学、谨慎,有利于消除群众疑虑,有利于采取应对措施,有利于减少事件损失。七是污染排放情况。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要按规定公布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公布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名单。 三、发布信息责任分工及制度 1、发布信息责任分工。环保政务网站共设九个栏目,其中人员机构、环保政务栏目,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论坛栏目由办公室、生态处负责;政策法规、污染控制栏目,由综管处、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生态市建设栏目由生态处负责;项目审批栏目由建管处负责;环境监察栏目由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宣传教育栏目由综管处负责;环境质量状况,由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
2、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建立信息流转机制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各责任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提出上网发布的内容,经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发布。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报局领导确定。
3、要主动公开。按照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单位必须主动实施公开。对未按规定上网公开的进行批评,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 网站管理的维护运行
环保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由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控中心负责(包括局域网)。遇到故障和问题难以排除的,通知浙江联信公司负责解决。
五、加强环保网站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环保局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处室、支队、中心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主任,各责任单位兼管人员为成员。各责任单位要将环保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办公室负责做好上网政务的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网站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局环保政务网站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市环保局环保政务网站
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叶沙平
成员:潜设和 陈灵敏 何为民 魏林 许伟明 陈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潜设和
成员:程锋 罗艳 刘伟 陈晶 高姗姗 王炜 殷彬 项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