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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确保完成2008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任务,我局定于6月16日对各县(市、区)今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核查。请各地按照省减排办浙减排办函〔2008〕17号《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和丽政办发明电〔2008〕92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排核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审核材料准备工作。
一、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分管局长、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科长和技术人员。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6月16日上午8:30,下午2:30
地点:东方宾馆二楼会议室
三、其它事项
会议食宿处理。
二○○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