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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8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会议的通知
丽环发〔2008〕70号

发布时间:2008-06-12 17:50:38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确保完成2008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任务,我局定于616日对各县(市、区)今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核查。请各地按照省减排办浙减排办函〔200817号《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和丽政办发明电〔200892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排核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审核材料准备工作。

一、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分管局长、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科长和技术人员。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6月16日上午830,下午230

地点:东方宾馆二楼会议室

三、其它事项

会议食宿处理。

                    

 

                   二○○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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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保 会议 通知
发布机构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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