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健全的创建组织(25分) 1、有健全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6分) 2、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绿色社区”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7分) 3、统一部署,主动与文明办、环保部门建立联系制度;(6分) 4、制定“绿色社区”年度活动计划、工作总结;(6分) 二、开展经常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25分) 1、结合社区实际,运用黑板报、宣传窗、环保固定标语牌等各种形式对居民进行生态环境 宣传教育;(7分) 2、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保主题活动;(6分) 3、积极订阅环保书籍、报刊、影像资料。(6分) 4、结合文明家庭活动,每年定期评选”绿色家庭;(6分) 三、环境行为规范 1、积极推进垃圾分类,结合社区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小区清污分流工作创造条件。(5 分) 2、社区内无焚烧垃圾,不烧散煤,不乱倒废物,无污染事故,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 (5分) 3、使用布袋、菜篮子等可重复使用器具,尽量少用一次性制品,“白色污染”物使用量明显下降;(5分) 4、无磷洗衣粉使用率达80% 以上;(5分) 5、居民自觉不吃野生保护生物。(5分) 四、评选办法 “绿色社区”评选采取社区自报、组织评审、逐级推荐的方法实施。县(市、区)级“绿 色社区”由社区申请报县(市)环保局,经审核合格后,发文命名“绿色社区”,并发 “绿色社区”标志牌。市级“绿色社区”,从县(市、区)级“绿色社区”中产生。“绿 色社区”实行动态管理,那一级命名原则上由那一级管理,日常创建活动由社区的上级主 管部门具体组织、指导、实施。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部门要充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全民道德建设,提 高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创建国家级生态范城市工作落实到每个社区和居民,每个 市民都要为创建生态示范区作出贡献。体现在“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上。全市创建“绿 色社区”工作,由市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生态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考核工作。 2、强化宣传。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绿色社区”创建 工作,营造关心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良好氛围,提高居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取得实 效,扩大社会影响。 3、考核命名。“绿色社区”的命名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凡基本符合“绿色社区”考核标 准的社区,每年月12月份向所在县(市)环保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评为“绿色社 区”,第二年一季度公布考核结果。 四、环境整洁 1、社区绿化率达25%以上;(7分) 2、社区第三产业形成的污染源,达到规定排放要求;(6分) 3、公共卫生设施完好,垃圾定时清运、无粪水、污水漏溢;(6分) 4、无违法搭建、无乱设摊点、乱停车辆和乱贴、乱挂。(6分) 五、附加分(20分) 1、社区居民对违反环保法规和文明社区规定的行为能主动制止或举报;(10分) 2、在环保、生态示范区和“绿色社区”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被社会认可的。(10分) 注:评选分之和达90分以上者,即达“绿色社区”标准。
丽水市市级“绿色社区”
莲都区白云社区 莲都区府前社区 莲都区金苑前社区 莲都区东银苑社区 遂昌县叶坦社区 松阳县西屏镇城西社区 松阳县西屏镇古城社区 松阳县西屏镇城东社区 松阳县西屏镇城北社区 松阳县西屏镇城南社区 青田鹤城镇塔下社区居委会 青田鹤城镇月里湾别墅小区 青田鹤城镇花园降社区居委会 青田鹤城镇鸣山社区居委会 庆元咏归社区 庆元濛州社区 庆元石龙社区 景宁鹤溪镇仙童社区居委会 景宁鹤溪城镇红星社区居委会 景宁鹤溪城镇城西社区居委会 云和云和镇中山社区 龙泉龙渊街道东升社区 龙泉剑池街道南泰社区 龙泉西街街道清风社区 缙云县五云镇风景山社区 缙云县五云镇朝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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