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环境应急跨城联动!丽水金华共筑生态防线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7:37    浏览次数:次

为提高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健全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和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共同守护边界区域生态环境安全,近期,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在永康正式签订《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合作协议》。

丽水与金华山水相连、河湖相通,两地行政边界区域涉及多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跨界水污染风险防控任务重。此次协议的签订,为两地跨界环境应急联动提供制度保障。签约仪式后,双方开展了座谈交流,就边界区域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跨界环境执法协作、应急联动响应等工作交换意见,探讨协同推进举措。

根据协议,双方将成立行政边界区域环境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两地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轮流担任执行组长,任期一年;下设办公室及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联络,缙云、永康、磐安等相邻区县分别指定专人参与,确保联动工作高效衔接。

协议明确六项重点合作内容:一是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市、县两级建立对应联动体系,一旦发生跨界事件立即启动响应、协同处置;二是联合排查执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开展联合检查、排查和监测,隐患属地方督促整改并通报结果;三是协同应急处置,联合开展污染溯源、现场勘查、协同监测,监测数据以就近或属地一方出具数据为参考,存在异议时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复核;四是信息互通共享,定期互通污染防治进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风险源管控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事发地第一时间向相邻地区通报;五是风险预警管控,在枯水期、汛期等敏感时段及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落实协同防控措施,加强夏季臭氧和秋冬季颗粒物污染协同应对;六是整改事后督查,协同开展整改核查,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双方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秉持“协同合作、属地负责、预防为主”原则,持续深化边界区域生态环境共防、共保、共治、共享,切实保障区域饮用水水源安全,为美丽浙江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