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青田县“十四五”(第三轮)第十一批13家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拟分配指标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2    浏览次数:

根据《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三轮)初始排污权指标有偿使用核定分配的通知》(丽环发[2021]40号)、《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市“十四五”(第三轮)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丽发改价格[2021]36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行申报,经我局核定,对我县“十四五”(第三轮)第十一批共13家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指标拟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至7月16日,共计15日。公示期间企业如有异议,可向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申请复核。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人:吴烨君  联系电话:0578-6022876

序号

企业名称

初始排污权指标申报量(吨/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1

浙江立大阀门有限公司

0.042

0.004

0.073

0.465

2

青田县旺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0.114

0.535

3

浙江凯盛五金有限公司

0.545

0.054



4

浙江睿泰电缆桥架有限公司



0.018

0.553

5

浙江万昌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0.005

0.037

6

浙江菲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0.021

0.123

7

青田修江美婴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0.118

0.012

0.001

0.009

8

青田耐特柔鞋材有限公司



0.378

1.13

9

浙江成志和金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0.004

0.036

10

浙江祥盛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1.5

7.016

11

青田薪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0.9

0.09

0.11

0.954

12

浙江瑞浦科技有限公司

1.37

0.137



13

浙江凯步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0.002

0.015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