昕立(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6年5月28日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3311000531,基本信息见附表,公告期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 昕立(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经营能力和类别
废物名称/类别 | 废物代码(八位数代码) | 经营能力 (t/a) | 经营方式 |
HW02 医药废物 | 271-001-02、271-002-02、271-003-02、271-004-02、271-005-02、276-005-02 | 4650 | 收集、贮存、利用 |
HW11 精(蒸)馏残渣 | 261-035-11、900-013-11 |
HW13 有机树脂废物 | 900-015-13 |
HW39 含酚废物 | 261-071-39 |
HW45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 261-084-45 |
HW50 废催化剂 | 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261-151-50、261-152-50、261-153-50、261-154-50、261-155-50、261-156-50、261-157-50、261-159-50、261-160-50、261-161-50、261-163-50、261-165-50、261-166-50、261-167-50、 261-168-50、261-170-50、261-171-50、261-172-50、261-175-50、261-177-50、261-178-50、261-179-50、261-181-50、261-183-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900-048-50、900-04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