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丽水市交投能源有限公司丽水市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潘田村19号
| 丽水市交投能源有限公司 | 丽水市交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潘田村19号,建设丽水市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用地面积约29.64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一条3.5万t/a飞灰资源化处置生产线,预留部分作为二期扩建用地;二期扩建处置规模根据飞灰增量另行测算。本次仅对一期进行评价。本次建设飞灰资源化生产线包括飞灰收运与储存系统、深度减量水洗系统、低温热分解系统、MVR蒸发结晶系统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飞灰装卸、破袋、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低温热分解工序废气集气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CR脱硝+脱硫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制浆、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集气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高度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飞灰水洗、水处理、中和等过程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高度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间废气收集经喷淋处理后通过高度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 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选型、合理布置和相应的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和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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